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6-04-26 05:01:03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1

一、引言

作为法律专业大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是提升自身能力、拓宽视野、增加社会经验的重要途径。今年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项法律援助项目,深入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实践锻炼和学习,对法律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服务对公民权益的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二、实践内容

在这次暑期社会实践中,我们团队主要围绕贫困户和弱势群体展开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先是在社区举办了一场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了常见的法律常识和权利维护方法。随后,我们开展了一场法律咨询服务,接受前来咨询的人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给予解答和建议。通过这些活动,我们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法律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些实用的法律帮助。

三、实践收获

通过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我收获了很多。首先是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入。在实践中,我不仅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还与实际问题结合,为群众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这让我对于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其次是锻炼了我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在与群众交流和与团队成员合作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倾听、表达和协调,这对我的能力提升有着重要的意义。最后是激发了我对法律事业的热情。通过亲身经历,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给人们带来的权益保障和社会公平正义,这让我更加坚定了未来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

四、实践反思

在实践中,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首先是对待问题的缺乏耐心和细心。有时在解答咨询问题时,我可能急于求成,导致解答不够全面和细致。其次是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有待提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我可能会遇到处理困难或矛盾矛盾的情况,这时需要更加冷静、客观和理性地去思考和处理。这些问题都需要我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认真思考和努力改进。

五、结语

通过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提升了自身的能力,还感受到了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意义。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升自身能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公民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更多的大学生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不断成长和进步,为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2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XX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XX市中兴建筑公司、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XX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 ……此处隐藏25359个字……民法律疑问,普及法律知识,我们科技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队走进璧山,为当地群众提供义务咨询。

璧山县设立专门的民事咨询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调解村民矛盾,解答法律问题。据记者了解,实践队由法学、思想政治、哲学等多个专业的队员组成,为发挥专业优势,学以致用,帮助农民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队员们于上午10点来到江家口村委会,按计划组成民事咨询服务小组,为前来咨询的村民们解疑答惑。

此次法律咨询、普及活动结合法律宣传资料发放,法律知识调查问卷,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实践队员事先查阅大量法律文件,对于侵权责任、城中村改造、土地占用征用、房屋拆迁、土地承包流转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了解,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提供法律援助。

"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而诉讼时效中断是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您若有证据证明您行使了债权,要求对方履行还钱义务或对方曾还了一部分钱,都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若没证据,则以20年为限。"实践队员向一位"债主"耐心地解释道。

活动的组织者告诉记者:"农村是我国法律普及的薄弱环节,也是重点环节,我们学习的法律知识虽然还有限,但我们可以凭借一定的法学基础,搜集资料为村民提供服务,这也正是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宗旨。"

据悉,活动持续了四个多小时,为近百位村民解答法律疑问。实践队不仅提供法律服务,还充当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小助手,调节村民纠纷。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15

一、新闻专业主义的内涵

新闻专业主义是西方一种主导性的新闻职业意识形态,其伴随着美国独立报刊的发展,在新闻工作职业化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而成。其整合了三个领域的理念:新闻传媒的社会功能,新闻从业者的使命和社会责任,新闻从业者的行为准则。在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中,传媒是社会的公器,新闻工作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而非仅仅服务于任何政治或经济利益集团;新闻从业者是社会的观察者、事实的报道者,而不是某一利益集团的宣传员;新闻从业者是信息流通的“把关人”,而非政治、经济利益冲突的参与者或鼓动者;新闻从业者以实证科学的理性标准评判事实的真伪,服从于事实这一最高权威,而不是臣服于任何政治权力或经济势力;新闻从业者受制于建立在上述原则之上的专业规范,接受专业社区的自律,而不接受在此之外的任何权力或权威的控制。

在我国,自改革开放后,新闻界便又兴起了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实践与探讨。在新闻教育和改革过程中,专业主义理念与实践成为重构媒介和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角色、功能、改变新闻从业者群体结构的重要象征资源,具有解放的作用。而在实践层面,“中国新闻界呈现出‘政治家办报、企业家办报和专业主义办报交错’的局面”,诸如《南方周末》、《财经》、央视的《新闻调查》栏目等秉承社会责任感,以服务公众为目标,恪守独立、理性与平衡,被视作实践新闻专业主义追求的.媒体代表。

二、新闻专业主义的困境

秉承新闻专业主义的媒体,如同传播学者詹姆斯·凯瑞所言,作为社会守望者,代表公众利益,应从纷繁复杂的观点中搜寻专业知识告知普通公众。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在于对新闻客观性的信念,相信可以从非党派、非团体的立场准确报道新闻事实。然而,新闻业置身于政治、经济等权力网络中,在权力与商业两大主要逻辑的控制下,其专业主义理念面临着现实的诸多困境。

首先,权力逻辑影响到新闻从业者与传媒生产的所有环节,不仅从宏观上影响媒体属性、媒体议程设置等,媒体对权力的舆论监督也常会遭遇源自被监督权力方所制造的种种阻碍,诸如暴力抗拒、打击报复等。以20xx年广西南丹矿区特大事故报道为例,被刁难的《人民日报》记者与强行曝光的胶卷反映出被监督者对于舆论监督的阻抗。

而商业逻辑的钳制,体现在媒体被视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客户具有两重性,一个是新闻产品的消费者即受众,另一个是广告商。这两者都能制约新闻生产。

一方面,为了追逐商业化利益,媒体定位上将社会主流人群设置为目标读者和发行对象,讨好都市中的专业和商业阶级,内容制作上也会相应作主动调整。在市场化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中国媒体行业,可以看到媒体受制于商业资本逻辑而导致其传媒公共性受到侵蚀。具体表现在:新闻传播目标受众结构上,媒体将目光是聚焦于政、商、市民群体,而农民、工人等弱势群体被忽略;在内容制作上,新闻低俗化、娱乐化,甚至是策划新闻事件的现象大行其道。

另一方面,自媒体推向市场化运作后,在盈利模式上以广告为主要收入来源,广告商某种程度上左右了媒体的运作。随着竞争压力增大,有些媒体广告数量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甚至超过了其所提供的新闻内容的比重,且广告内容上也缺乏底线把控,出现了庸俗广告、虚假广告等现象。从这次《南方都市报》整版刊登有关“小三”商业炒作广告,可见商业资本逻辑对媒体的影响。

《南方都市报》创刊于1997年,被视作是坚持新闻专业主义操作理念的先驱媒体之一。在业务管理上,其对采编人员提出了新闻专业主义操作的理念要求与严格标准,采取调查员制度。20xx年建立的南都新闻奖学金,如其章程所言,旨在鼓励与嘉奖“怀揣新闻理想、秉持专业精神,并积极赋予传媒实践”的高校学子。在其发展历程中有许多体现传媒责任感、树立舆论旗帜的标志性事件,如20xx年重力出击质问收容制度;20xx年策划了不仅在深圳也在全国影响深远的《深圳,你被抛弃了吗?》,促成并推进了领导与市民关于深圳如何发展的互动。

从该报对某些重要事件的报道以及运作管理等可以一窥其以服务公众为目标的新闻专业主义实践,这也是其一直以来比较受社会关注和尊重,被视作是一家有责任、有担待的媒体的原因之一。而这次刊发广告中所传播的价值观明显违背社会良好风俗,已然触及人们对于媒体伦理道德的底线。

面对新媒体的冲击,我国报业、尤其是都市报遭遇重大危机。20xx年,报业成为唯一一家广告收入下滑的传统媒体,而其最大的替代性竞争对手——互联网广告则发展迅猛,报纸业态转型生存压力凸显。但是一份以市民为目标群体、以服务公众为口号的都市报的经营如果没有坚守底线,与资本走得太近,忽视社会效应,就会损害自身的公信力。媒体作为影响广泛的社会公器,理应秉承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加强、突出和强调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三、如何坚守新闻专业主义

我周的新闻传媒初涉市场经济时,“没有作为职业或专业精神的熏陶,在各方面都显现出缺乏职业意识和职业规范。”尽管有些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但是,党管媒体体制下被推向市场的媒体,在没有建立职业行业伦理、商业纪律、公平竞争、公民参与规范等的情况下,其市场化竞争是瘸腿的。不仅有权力逻辑对媒体的宣传与意识形态控制,商业逻辑更使得新闻媒体的公共性被商品性所遮蔽,新闻专业主义在中国新闻的实践是“碎片和局域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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